收養人應符合哪些條件

收養關系的達成在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常見,收養對于被收養的對象和收養人可以說是互利的一件事情 , 但是,在收養這件事情上,收養人應當具備一些條件,那么收養人應符合哪些條件呢?

收養人應符合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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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人應符合哪些條件
1、無子女 。即收養人不論是有配偶者,還是無配偶者,必須無自己名義下的子女(包括親生的子女、養子女、有事實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這里所說無子女,并非指不能生育者 。如果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育,要求收養子女的,只要具備相應條件,也可以收養子女;當然 , 如果子女均已死亡的 , 也可以收養 。
【收養人應符合哪些條件】2、有撫養和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這種能力主要是指收養人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具備撫養被收養人的必要經濟條件 ,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 能夠從物質生活和教育諸方面為被收養人提供必要的條件 。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由于《收養法》此條為剛剛修改的內容,哪些疾病不準收養子女 , 還有待于醫療衛生行政部門進一步作出明確的規定 。司法實踐中通常對有嚴重傳染病或精神病的人禁止其收養子女 。
4、年滿30周歲 。這是取得收養人資格的最低法定年齡,不滿30周歲的公民一般不得收養子女 。若收養人為夫妻的,須夫妻雙方均年滿30周歲(收養法修改前為35周歲) 。
5、有配偶者作為收養人,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收養;收養人(包括共同收養的夫妻)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這是根據現行《收養法》第8條第1款和第10條第2款的規定所作的一般要求 。
以上就是關于收養人應符合哪些條件的相關內容介紹了,要是想收養孩子的朋友 , 一定要提前了解清楚所需要的條件,希望對大家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