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服役年限一覽表

【士官服役年限一覽表】

士官服役年限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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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實行分期服現役制度,士官服役的年限為:第一期、第二期各3年;第三期、第四期各4年;第五期5年;第六期9年以上 。土官服現役的期限 , 從改為士官之日算起,至少3年,一般不超過30年,年齡不超過55歲 。士官從服現役期滿的義務兵中選取 , 根據軍隊需要,也可以從非軍事部門具有專業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