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是什么

文章插圖
1、應稅大氣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
2、應稅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
3、應稅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的排放量確定 。
4、應稅噪聲按照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
環境保護稅:
環境保護稅指為實現一定生態保護目標而對一切開發、利用環境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按其對環境資源的開發、利用、污染及破壞程度進行征收的一種稅收 。環境保護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當日 。納稅人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 , 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于2016年12月25日通過,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