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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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假,需醫生開證明,工資按照病假發放;產前假,需懷孕七個月以上,工資按80%發放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 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延長至四個月 , 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
法律規定:【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 ,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有交生育保險,產假期間用人單位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用人單位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 , 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