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試用期不繳納社保違法 企業在試用期期間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企業|試用期不繳納社保違法 企業在試用期期間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人社部官方微信號6日梳理了五種不繳納社保費的情形 , 包括試用期不給繳納社保、讓員工承諾棄繳社保、人事檔案沒轉移到單位不繳社保、不簽合同為由拒絕繳納社保、用支付現金方式取代繳社保等 。 對此 , 人社部表示 , 遇到這五種坑 , 勞動者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還可以向社保部門投訴維權!
企業|試用期不繳納社保違法 企業在試用期期間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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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試用期不為員工繳納社保合法嗎?
單位以試用期為由 , 不為員工繳納社保不合法 。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 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 , 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
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 除了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個人不需繳費外 , 其它三個險種 , 單位和個人按相關比例共同繳費 。
企業在試用期期間也必須為員工繳納社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