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 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在深圳 , 獨生子女或將有每年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 , 并且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 , 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 近日 , 市人大常委會在其官網公布了《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全文 , 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 , 并提出了上述規定 。
福利待遇|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 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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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假不影響福利待遇
兩個獨生子女組成家庭后 , 面臨著贍養雙方四個老人 。 《條例(草案)》設立了獨生子女護理假 , 即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 , 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且沒有收養子女或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一個子女 , 且年滿60周歲的老年人 , 在其住院治療期間 , 其子女所在單位應當給予每年累計不超過20日的護理假 , 在規定假期內視為出勤 , 照發工資 , 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
按收住對象實行差別收費
【福利待遇|深圳擬設獨生子女帶薪護理假 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為更精準保障老年人的權益 , 《條例(草案)》區分養老機構收住對象實行分類收費 , 以補需方的方式完善財政補貼機制 , 在對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供財政經費支持的基礎上 , 對公辦養老服務機構區分收住對象 , 實行分類收費 , 規定公辦養老機構區分收住對象實行差別收費政策 , 對入住特困老年人實行免費;對低保、低收入困難家庭的失能、高齡老人按照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收取;其他符合公辦養老機構入住條件的老年人 , 按照非營利原則和依據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后的實際成本 , 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