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失業保險辦理條件有哪些?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有多久

失業保險辦理條件有哪些?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有多久?失業保險申請條件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 解讀:在本市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 , 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 , 計發失業保險金時合并計算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
【期限|失業保險辦理條件有哪些?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有多久】期限|失業保險辦理條件有哪些?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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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失業保險辦理條件有哪些?
按照《失業保險規定》第13條的規定 ,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 , 可以領取失業保險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 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 解讀:在本市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 , 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 , 計發失業保險金時合并計算 。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 解讀:滿足條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第一 , 單位單方解除;第二 , 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第三 , 其他非勞動者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 。關于第二項 , 如果勞動合同到期 , 單位的新合同標準維持或高于原合同標準 , 勞動者主動不續簽 , 沒有失業金 。 只有單位不與其續簽 , 或者新合同的待遇標準降低其不續簽時才可以申請失業保險金 。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 , 并有求職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