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俞敏洪談王振華猥褻兒童案 判5年太輕了

6月16日 , 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幼女案一審宣判 , 王振華被判5年 , 18日 , 王振華辯護律師陳有西發布聲明 , 稱已經明確提起上訴 , 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 。 對此 , @俞敏洪發布視頻分享他的看法:
王振華|俞敏洪談王振華猥褻兒童案 判5年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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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華|俞敏洪談王振華猥褻兒童案 判5年太輕了】在宋元明清 , 猥褻兒童幾乎全都是死刑 。 美國最高可判250年 , 韓國是化學閹割 , 新加坡是20年有期徒刑 。 (對猥褻兒童犯罪的懲罰)我們目前的法律太輕了 , 應該敦促全國人大修改相關法律 。 俞敏洪說 , 他個人認為類似拐賣婦女兒童猥褻兒童這類案子應該從重處罰 , 震懾潛在的犯罪者 。 俞敏洪同時表示 , 拼命罵辯護律師陳有西 , 大可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