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她一輩子未生育,不參加丈夫葬禮,晚年由情敵供養,死后伶仃獨葬
生命是一個故事,但有些生命永遠沉默,有些生命萬古流芳。這句話形容在朱安和魯迅身上,貼切得令人嘆息。魯迅身后的朱安早已埋葬,而朱安心里的魯迅卻活進了教科書,這或許就是他們為什么注定無法交集的原因。在新舊交替的民國,魯迅和朱安的婚姻是最失敗的包辦婚姻,既不是離婚收場,也不是圓滿收尾。捆綁一生的結局,造就了一位最冷酷的丈夫,一位最可憐的妻子。直至老死,他們都未曾有過一句親切的對話。不禁唏噓,終身伴侶,人生發誓只選一次,為什么會有飲恨終生的婚姻悲劇,這里面的點滴,是時代的縮影,也是世故的探索。朱安和魯迅的婚姻悲劇,的確值得反復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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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只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1906年夏秋,魯迅在日本被母親以“母病速歸”的電報騙回國與朱安完婚之后,就說出了上面這一句話。此后的夫妻生活里,無論是在公開場合,還是私人的通信、日記中,魯迅對朱安的稱呼也是極其冰冷疏離,只簡單地以“婦”代之。其中的決絕冷酷,無疑是反襯出朱安內心苦悶孤寂的一個處境。關于婚后的生活,參照其友人荊有麟所說就可以預先打一個冷顫——“那家庭,可就太怕人了”。魯迅與朱安平日無話可聊,必要的交流也只是一些平常的例話:‘大先生與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話,早晨太太喊先生起來,先生答應一聲‘哼’,太太喊先生吃飯,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覺遲,太太睡覺早,太太總要問:門關不關?這時節,先生才有一句簡單話:‘關’,或者‘不關’,要不,是太太向先生要家用錢,先生才會講較多的話,如‘要多少?’或者再順便問一下,什么東西添買不添買?但這種較長的話,一月之中,不過一兩次。’”為什么造成這種局面,因素多方面,但可以從一個日常事件中窺探,魯迅似乎也不完全是徹底不近人情。在婚后最初的一次交流中,魯迅試圖與朱安打開話匣子。他告訴朱安,日本有一種美食很好吃,但未待魯迅介紹完,朱安就搶先附和說:“是的,是的,我也吃過。”隨后魯迅立馬閉了嘴,話題也立刻變得索然無味。因為這種美食,不光紹興沒有,全中國也沒有,朱安怎會吃過?用現在的話來講,就是朱安當時太能“裝”了。所以魯迅對朱安感到厭惡,尤其這已不是朱安第一次耍小聰明了。在結婚當日,她就為了討魯迅歡心而自欺欺人地穿了一雙大號的繡花鞋,不料走出花轎時鞋子滑落穿幫,露出了一雙三寸金蓮,場面一度非常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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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這些小聰明無傷大雅,但魯迅一貫嚴肅的性格不容忍這種自以為是的愚蠢。不過這也絕不是魯迅缺乏包容,皆因這種厭惡都是朱安一點一滴地積累而成的。不妨將話題推到結婚前,魯迅的弟弟周建人說:“結婚以后,我大哥發現新娘子既不識字,也沒有放足,他以前寫來的信,統統都是白寫,新娘名叫朱安,是玉田叔祖母的內侄女,媒人又是謙嬸,她們婆媳倆和我母親都是極要好的,總認為媒妁之言靠不住,自己人總是靠得住的,既然答應這樣一個最起碼的要求,也一定會去做的,而且也不難做到的,誰知會全盤落空呢?”讀書放足是魯迅對舊式未婚妻提的起碼要求,但是朱安統統拒絕了。由此魯迅對朱安的厭惡感倍增,因為他實在不能接受一個比自己母親還要顯得老朽的妻子。這倒是實情,周老太太雖然封建傳統,但通過自修獲得了讀書看報,甚至迷上看張恨水小說的文化水平。相對于朱安,她沒什么特別的愛好,反倒一袋一袋地抽水煙是她的癖好。所以在朋友面前提起這位“一無是處”的妻子,魯迅總免不了以一種諷刺挖苦的口吻來貶低朱安,似乎是朱安把他的一生釘在了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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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許多人都將朱安不愿識字放足歸為她自身不爭氣的可恨之處,故而給她下了一個“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結論。但這并不完全正確的,雖然自康梁維新以來,國內確實逐漸興起了放足的輿論,但在內地的紹興鄉野,思想極度閉塞,放足仍舊是一種離經叛道的行為,實在強人所難。朱家又屬于保守家族,恪守“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婦論,允許朱安上學堂讀書的希望也渺茫。這兩件事不是登天一般難,但也絕不是魯迅心想事成般簡單。魯迅自己依然要屈服于包辦婚姻的封建壓力,何況朱安一介大字不識的弱女流,更加沒有那個勇氣挑戰傳統了。不過,從平等角度出發,為什么魯迅交代的事,朱安就必須迎合,必須聽話照做。不能因為魯迅讀書多,接受過新思想的洗禮,就必須要求妻子按照他的標準來作出改造,這是赤裸裸的男權表現。既然屈從了這段婚姻,就需要有思想準備。朱安沒有與他接受一樣的教育,就不可能有同等的思想覺悟。這是一個很簡單的道理,想要別人為你而改變都是很難的。放在當下,朱安幾乎算得上是完美的賢妻良母模子,她缺少改變的理由。又或者,反過來問,魯迅為什么不能為了朱安而改變自己。作為崇尚新思想的知識分子,甚至于一位拿筆的君子,面對一位備受封建荼毒的大齡剩女,又簽下了如同賣身契的婚約,魯迅是否應該拿出知識分子的風度。或者借鑒胡適的與妻態度,憐憫包容第一,教化感悟第二。其次,魯迅留學過海外,應該是了解國情的,在清末他想娶到像許廣平這樣讀過書的新式女子簡直異想天開。所以即使他不娶朱安,也會娶到第二個朱安,除非他下定主意打光棍了。至于朱安呢?有人替她做了一個假設——假如不曾與魯迅相遇,嫁的是一般男人,她的命運未必不好。最起碼,她該會有一個孩子,達成畢生相夫教子的心愿。記得讀書時老師打趣說過一句話,女人嫁豬嫁狗都一樣,因為人都會變的,重要是長得帥。雖然是一個開玩笑的笑話,但也包含了哲理,婚姻變數太大,是不可預測的。那就沒有所謂命運這個東西,一切無非是考驗,懲罰,補償。一個人的性格決定他的際遇,朱安不愿改變,就無法拒絕到來的際遇,“哀其不爭”的結論注定也是板上釘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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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國初期,新舊禮教的交鋒曾旋風一般刮起一股“退婚潮。”凡是喝過洋墨水或富貴顯達者,紛紛主張“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之新觀念,不惜與家庭決裂的代價解除舊式婚約,甚至拋棄包辦婚姻與糟糠之妻。這個時候,追趕潮流,主張“離婚”絕對是魯迅徹底解放的光明大道,但為什么他沒有推翻婚事?這個問題,令人不約而同地將他與胡適聯系在一起。胡適說過,“我深深懂得舊式婚姻中女性的地位。我并不曾準備作什么犧牲,不過是不忍傷幾個人的心罷了。假如我那時忍心毀約,使這幾個人終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責備,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難受......最占便宜的,是社會上對于此事的過分贊許……我是不怕人罵的,我也不曾求人贊許,我不過行吾心之所安罷了……”之所以參考胡適的話進行推測魯迅的內心,是因為兩人在對待“舊式夫人”的立場上都有一顆“不忍傷幾個人的心”的同情心。只是胡適的同情較為溫暖、開放,而魯迅的同情則較為內斂、嚴肅。回頭再看朱安,“離婚”對她來說同樣是一個無可避免的爭議話題。從現實層面上發表意見就沒多大意思了,你我都清楚無謀生能力離婚等于死路一條,即使魯迅負擔生活費,朱安也會被鄰里的唾沫淹死。那么在本人主觀層面上,朱安對離婚是持什么態度?大可從她在一次賓朋滿座的家中,當眾下跪所發泄的一番話進行揣摩:“我來周家已許多年,大先生不很理我;我是配不上大先生,大先生要娶妻納妾,全憑他自己;但我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老太太活著一天,我服侍她一天,老太太百年以后,我吃齋念佛,決不離開周家……”“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決不離開周家”,朱安的原則底線已經很清楚了,別說談離婚,即使離婚,也要離婚不離家,因為她和周老太太是“母女一體”的。值得一提的是,魯迅是這樣回應朱安那番話的:“中國的舊式的婦女也很厲害,從此所有的同情,都被她爭取了去,大家都批評我不好。”據周作人等人確認,大家確實都同情朱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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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朱安(右一)離開紹興北上前與娘家人合影不可否認,朱安如自己丈夫所諷刺的那樣,將自己擺得很卑微,以自貶身價來博取同情。但魯迅的話也是從骨子里透出了刻薄,如果朱安不處于一個不幸人生,她會爭取同情嗎?或者說,難道她就不值得被同情嗎?就論生育一事來說,一個無性無愛的女人,竟然被自己的婆婆埋怨生不出孩子,迫得她委屈地哭訴:“大先生終年不同我講話,怎么會生兒子呢?”無兒無女,剝奪了一個女人當母親的權利。沒能享受性與獲得生育,這對朱安來說,是一個致命荒涼的事實。舊式女性視生孩子為天職、使命,而朱安在這方面卻一片空白,她的內疚可想而知了。當然,這也體現了魯迅是個表里如一的男人,起碼他沒有說一套做一套。與朱安結婚十多年,他寧愿勒緊褲頭,甚至用奇離古怪的辦法抑制性欲也不愿解開禁欲的春天。那么,在道德上,魯迅是贏了風度還是吃了大虧?當旁觀者去探討這個問題的時候,會本能地先入為主,并且多少凌駕于道德之上來評足論道。所以魯迅的評價就完全取決于不同時代人的不同的思想觀念了。在舊社會的觀念里,不睡,會被天下女人唾罵絕情;在新社會的觀念里,睡了,會被天下女人唾罵渣男。前者理由是魯迅主動“絕育”了朱安,后者則是魯迅不愛卻“玷污”了朱安。到頭來,魯迅的名聲就處于了一個左右為難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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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芳在《我所記憶中的魯迅先生》中回憶:大師母操持家務是稱職的,節儉持家,空下來就做做針線。她還能炒一手地道的家鄉菜。每當大先生有客人來,她總是以禮相待的,泡茶、燒點心,都很盡心。這樣賢惠的朱安,犧牲小我,關顧大家,卻沒有等來絲毫轉機。這種絕望就像岸上的魚,最終會死于對一滴水的渴望。當知道大先生娶了許廣平,一切希望都破滅了。朱安口頭上鼓勵丈夫納妾,但當這個鼓勵成為事實時,她的內心還是充滿了落寞。但有趣的是,這個沒文化的姑娘形象地稱自己是一只慢吞吞的蝸牛:“過去大先生和我不好,我想好好服侍他,一切順著他,將來總會好。我好比是一只蝸牛,從墻底一點兒一點兒往上爬,爬得雖慢,總有一天會爬到墻頂的。可是,現在我沒有辦法了,我沒力氣爬了。我待他再好,也是無用。”也許不是朱安沒有力氣爬了,而是墻頂上早已沒有了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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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得知許廣平為周家誕下一子時,朱安終于咽下這個事實,心態也轉變得開朗。因為周家終于有后了,她心中的內疚自責減輕了許多。她在信中期許周海嬰:“早自努力光大門楣,汝父增色,亦一洗我一生之恥辱也。”(1945年11月27日致海嬰)在朱安的傳統思維里,她認為庶子也是自己的兒子,但十分遺憾的是,這似乎也只是她的一廂情愿。許廣平雖沒有名分,但她好像并不買賬朱安是原配夫人的名頭。大概她認為朱安與魯迅的結合是舊式婚姻,不作算數,所以她始終稱呼朱安為“朱安女士”。但值得肯定的是,許廣平十分良心地繼承了魯迅對朱安的贍養義務,在魯迅死后,許廣平在自身難保的情況下,仍盡力維持朱安的生活。不過因為戰后物價飛漲,加之許廣平被鋪入獄,鞭長莫及,朱安還是吃了苦頭。這就引出了“出售魯迅藏書”風波一事。許廣平聽聞消息,急得立馬委托律師在《申報》上發表聲明:“按魯迅先生終身從事文化事業,死后舉國哀悼,故其一切遺物,應由我全體家屬妥為保存,以備國人紀念。況就法律言,遺產在未分割前為公同共有物,不得單獨處分,否則不能生效,律有明文規定。如魯迅先生在平家屬確有私擅出售遺產事實,廣平等決不承認。”其實論法律上,朱安才是合法夫人,她有對亡夫遺產的處分權,并不需要許廣平承認或同意。但她大概不會真心這么做,因為在《魯迅與我七十年》中記述過兩次有人愿意出價購買魯迅的遺作,朱安都斷然拒絕了。之所以有出售魯迅藏書的念頭,實情真是餓急了。上海文化界的人士在西三條魯迅住處拜訪時,見到了朱安的用膳,如此描述:湯水似的稀粥,桌上碟子里有幾塊醬蘿卜。這種寒酸伙食,迫得朱安生平第一次發出了振聾發聵的吶喊——“我也是魯迅的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啊!”衣食無憂一輩子,朱安何曾有過這樣落魄之境地,再聽聽她自己的陳述,就不免心酸:“我侍候婆婆三十八年,送老歸山,我今年也已經六十六歲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飯飽,一點不敢有其他的奢望,就是到了日暮途窮的現在,我也仍舊知道名譽和信用是很可寶貴的,無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壓迫,比信用名譽更要嚴重,迫不得已,才急其所急,賣書還債,維持生命,倘有一籌可展,自然是求之不得,又何苦出這種下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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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清淺,時光匆匆。如果不是許廣平在文章里寫道:魯迅原來有一位夫人朱氏,……她名“安”,她的母親家長輩叫她“安姑”。或許沒人會知道朱安的真正名字。魯迅形容舊婚姻是“陪著做一世的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這筆舊賬恰恰正是朱安凄惶人生的寫照。1947年6月29日,她被發現一個人孤獨地死去。去世前,她托人轉告許廣平:靈柩擬回南葬在大先生之旁。誰能料到,這么一個簡單的遺愿也落空了。她被伶仃地葬在了西直門外的保福寺一處私地,沒有墓碑,沒有行狀,等待世界將她遺忘。未能為夫奔喪,未能魂守夫旁,因為同一個人,朱安落下了人生兩大憾事。千帆過盡,只留一抹沉香。一個站立于時代邊緣的女子,在一座安靜落寞的四合院里被人供養了一輩子,耗盡畢生精力,送走了丈夫,送走了婆婆,最后送走了自己。從丈夫口中“母親的禮物”到她自己口中說出“魯迅的遺物”,原來她真的只是一件“物品”啊!這是對一個有血有肉的人何其莫大的調侃玩弄。但她最終還是選擇了忍淚動容,釋然了自己,寬恕了丈夫,無比凄慨地告訴世人:“周先生對我并不算壞,彼此間并沒有爭吵,各有各的人生,我應該原諒他。”【 參加|她一輩子未生育,不參加丈夫葬禮,晚年由情敵供養,死后伶仃獨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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