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承諾的房子沒有了,未婚夫做出了這樣的選擇……

女報采訪人員 周瑛

  到濟南打工的林華和張方明相識數年 , 準備結婚時卻被張方明父親告知:原來允諾給兩人的房子只能居住 , 卻不給產權 。 林華非常不滿意 , 張方明也不明所以 , 追問父親原因 。 原來 , 張方明哥哥閃婚閃離 , 前妻沒給老張家生下一兒半女不說 , 還分走了半套房子 , 這讓張父非常心疼 。 為了林華不步前大兒媳的后塵 , 張方明父親在房子問題上再也不肯松口 。 林華很生氣 , 和張方明攤牌 , 要么把房子過到兩人名下結婚 , 要么干脆分手 。 權衡再三 , 張方明竟然做出了這樣的選擇……

婚前承諾的房子沒有了,未婚夫做出了這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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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劇照

  我和張方明在認識第三年的時候準備結婚了 。

  張方明和我一樣 , 都是外地在濟南打工的 。 張方明大我三歲 , 他不是什么富二代 , 個子不高 , 長得也不算很帥 , 但是他為人實在 , 辦事靠譜 。 我想 , 就他吧 , 把自己的下半生交給一個靠譜的男人 。

  結婚就要有房子 , 這是一個不能逃避的問題 。 誰都沒想到看起來活得像個屌絲的張方明 , 家里條件其實并不差 。 他爸爸做生意 , 在老家有三套房子 , 家里人住一套 , 他哥哥一套 , 張方明還沒跟我談戀愛的時候 , 就給他準備好了婚房 。 張方明說 , 房子面積不小 , 將近200平方米 。

  更讓我感動的是 , 張方明為了證明他要跟我過一輩子的決心 , 想在婚前讓他父親將房子過戶到我們兩人名下 , 也就是說 , 如果結婚 , 明明是張方明婚前財產的房子將成為我們兩人的共同財產 。 如果我們想在濟南繼續打拼 , 可以賣了老家的大房子 , 在濟南換套小房子 。 如果想回老家生活 , 就可以舒舒服服地住大房子 。

  不用以后幾十年背著房貸的“大山” , 于我來說已是意外的驚喜 。 因為我和張方明開始交往時 , 張方明看起來就是一個普通的打工仔:衣服是淘寶貨 , 騎電動車上班 , 租個小房子住 , 平常自己做飯 , 很少下館子 。 在我和周圍同事討論怎么為未來的房子攢錢時 , 誰能想到他是一個不顯山不露水的有房一族呢?而且 , 老家的房子明明是他的婚前財產 , 卻愿意和我共同擁有 , 這樣的付出 , 哪個女人不會感動?

  所以 , 吃過兩次飯后 , 對張方明的個人條件不是太滿意的父母 , 在得知張方明愿意將房子過戶到我們兩人名下時 , 立即為我拍板:這樣的男人 , 嫁了!

  我父母同意了 , 張方明立即帶我回老家見他的父母 。

  張方明父母對我挺滿意的 。 雖然也是打工一族 , 但是我的學歷比張方明高 , 他是大專 , 我卻是本科 , 而且模樣也不差 。 張方明還帶我去看了他父親允諾給他的那套房子 。

  因為張方明一直在濟南工作 , 家里不愿意房子白白閑著 , 就租了出去 。 只要張方明定下了婚期 , 隨時可以和租客終止租房合同 , 把房子騰出來 , 或住或賣 , 就看我們怎么選擇了 。 在征得房客同意后 , 我和張方明一起去看了那套房子 。 房子的位置不錯 , 位于城市的中心地帶 , 南北通透的戶型 , 還有一個我最喜歡的大陽臺 。

  站在陽臺上的時候 , 我滿心歡喜 。 但是 , 這份歡喜 , 不久后就成了氣憤 。

  就在張方明提出我們準備登記結婚 , 要那套房子房產證的時候 , 張方明爸爸慢條斯理來了一句 , 要房產證干什么 , 房子是我和你媽的 , 給你們住就是了 。

  不是說好房子給我們嗎?我和張方明當時都愣住了 。 但是張方明爸爸甩下一句 , 你們定下結婚的日子跟我說 , 我提前讓租客搬出去 。 說完 , 就回了他和張方明媽媽的臥室 。 剩下我和張方明站在客廳里面面相覷 。

  等我回過神來 , 一股無名火騰地就起來了 , 什么意思?說好的房子又不給了是吧?我還不想結這個婚了呢 , 我又不是嫁不出去 , 非得死乞白賴地嫁給你家兒子 。 一氣之下 , 我甩開張方明 , 一個人坐上了回濟南的火車 。 張方明追著我跑了兩步 , 就沖著我的背影喊 , 讓我先回濟南 , 他搞清楚情況再去找我 。

  在火車上 , 我憤怒又不解 , 到底是張方明父母對我不滿意 , 還是張方明騙了我 , 房子從一開始就跟他沒關系 , 是他父母的?

  我回到濟南的第二天 , 張方明也回來了 。 在我的出租屋里 , 他詳細跟我說了事情的原委 。

  那套房子現在確實是他父母的 , 他父親以前也確實答應過他 , 房子就是給他結婚用的 , 而且要在他結婚之前過戶給他 , 但是他哥哥的離婚讓他爸反悔了 。

  張方明的哥哥比他大兩歲 , 在廣州工作 。 在當地認識了一個女孩 , 迅速墜入了愛河并愛得死去活來 。 他哥也和現在的張方明一樣 , 把自己的房子在結婚前過戶到兩人名下 。 結果兩人的婚姻來得快去得也快 。 結婚后 , 生活不再只有浪漫 , 到處是實實在在的柴米油鹽 , 結婚不到一年 , 兩人就離了 。 因為房子在婚前過戶到了兩人的名下 , 成了共同財產 , 所以離婚時 , 房子也折價分給了張方明前大嫂一半 。

  張方明爸爸還沒有抱上大孫子 , 兒媳婦就帶著一半房子跑了 , 怎么不惱火又心疼呢?他狠狠地訓了大兒子一頓 , 并下定決心 , 原來說好給張方明的房子也不給了 , 誰知道小兒子會不會重蹈覆轍呢 。 他能做的 , 就是握緊手里的房子 , 也當給兒子留下一個保障 。

  沒想到 , 怕什么 , 來什么 。 雖然他和張方明媽媽對我各方面都挺滿意 , 但是他們聽張方明說 , 打算在婚前把房子過戶到我們兩人名下時 , 就決定不能在這個時候把房子給我們;也不過戶到張方明名下 , 誰能保證這個傻兒子會不會拿到房子后再悄悄把房子變成我們兩人的共同財產呢?

  所以 , 他決定房子的所有權先放在自己手里 , 等張方明婚后再成熟穩重一些 , 做個公證 , 把房子單獨贈與張方明 。

  知道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 我理解張方明父親的想法 , 但并不贊成他的做法 。 不管是誰 , 得知一套價值一百多萬的房子與自己擦肩而過 , 都開心不起來 。

  說實話 , 感情的事情誰都無法預料 , 我也不能保證將來一定會跟張方明過一輩子 。 他爸爸不想損失半套房子 , 情有可原 。

  可是 , 張方明答應將房子過戶到我們兩人名下的事情 , 我已經告訴了父母 , 他們又將這件事告訴了親友和左鄰右舍 , 人人都夸我找了個真心愛我的丈夫 。 父母也很驕傲 , 現在突然告訴他們房子跟我沒關系 , 將來怎么面對親友的疑問?

  這還只是小事 , 畢竟親友不會無聊到要看我家房產證上到底是誰的名字 。 我更關心的是 , 我和價值一百多萬的房子 , 張方明現在更想要哪個?

  我和張方明攤牌 , 要么就此分手 , 要么還是按照他以前答應我的去做 , 把那套房子過戶到兩人名下 , 證明他愛我 , 有和我過一輩子的決心 。 其實 , 我做好了不要房子的準備 , 畢竟這房子是張方明爸爸辛苦掙錢買的 , 跟我沒有半毛錢的關系 , 人家只想給自己的孩子 , 無可厚非 。 所以 , 即使張方明承諾仍按照原來說的去做 , 爭取把房子過戶到我們兩人名下 , 我也會跟他簽個補充協議 , 規定房子雖然為我們兩人共同所有 , 但是我自愿放棄對房子的出售權和轉讓權 , 只擁有房子的居住權 。 我不知道這樣的協議有沒有什么法律效力 , 我想要的其實是張方明對我的愛和尊重 。

  我們還年輕 , 努力工作 , 未來不一定就買不了兩人共同所有的房子 。

  但是 , 張方明的表現 , 讓我心里一冷 , 他竟然在我提出兩個選擇的時候猶豫了 , 說回去考慮考慮 。 他口口聲聲地說愛我 , 離不開我 , 還是在房子面前退縮了 。

  攤牌之后足足三天 , 我跟張方明沒有任何聯系 。 三天后 , 張方明給我發了一條微信:小華 , 我愛你 , 可是我也不愿讓我爸生氣 , 他年紀大了 , 生不起氣了……

  張方明的選擇不言而喻 , 我卻迷茫了 。 真跟張方明分手嗎?他了解我 , 對我好 , 真為房子分了手 , 我還會找到這么和我合拍的男人嗎?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