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年發現還是前夫好,想和他復婚,孩子的反對讓我痛不欲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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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蘇

01

婚姻的聚散是兩個人可以做的決定 , 但是兩個人的決定總是會應影響三個人的人生 。

孩子就像是一顆種子 , 充滿愛的氛圍下 , 孩子會長得懂事陽光 , 而被愛忽略和冷落后的孩子 , 那些陰影和痛苦 , 可能永遠都不會從他們的記憶中消失 。

所以作為一個成年人 , 在面對情感問題時 , 需要考慮孩子的感受 , 不能只顧著自己過得舒坦 , 而棄孩子于不顧 。

孩子那幼小的心靈 , 從小是被愛沐浴灌溉 , 還是被埋怨痛恨包圍?

父母們選錯一步 , 可能會影響孩子一生的命運 , 也將會讓身為父母的成年人無力后悔 。

不要以為離婚是成年人的自由 , 不要以為孩子小什么都不懂 ,

最親的人的忽略和放棄 , 他們都能感覺的到 , 如果放過手再想回到過去 , 就會很難 , 就算婚姻能包容 , 孩子也未必會原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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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高婷從小被父母寵愛著長大 , 所以她的生活觀念一直都以她自己過得自在為第一位 。

她嫁給前夫孫志軍時 , 也就大學畢業不到三個月 , 她決定的事情 , 向來就沒有人能夠反對 。

可是當她真的和孫志軍走進了婚姻 , 開始過起了日子 , 她才一點點的感覺到婚姻帶給她的束縛 。

結了婚她才真的發現父母說的對 , 她還小 , 不應該那么早把自己困在婚姻里做家庭婦女 。

孫志軍是一個從小城市考出來的男人 , 所以他對于婚姻和家庭的概念更重 。

結婚的時候他從父母那拿來了錢做為房子的首付 , 結婚后他努力工作 , 工資一面還房貸和負擔他們的生活 , 一面還會節省出幾百寄給父母 。

高婷生孩子之后 , 孫志軍和她生活的壓力更大了 , 對孫志軍來說 , 生活的壓力是他身上的擔子更重了;

但是對于那會的高婷來說 , 繁重的卻是婚姻帶給她的忙碌 , 瑣碎 , 平淡 , 不自由和失望 。

日子一天天過著 , 孫志軍并沒有發現出高婷心里對婚姻的不滿 , 孫志軍依舊每天努力的上班加班 , 爭取多賺一點錢 , 讓高婷母女生活的更好一點 。

而高婷呢 , 她對孫志軍的努力奮斗并無感 , 她感受到是婚后的生活不浪漫 , 也她想的那樣自在 , 沒有她期待的兩個人種菜澆園愜意自在的畫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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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孩子五歲的時候 , 高婷離開了孫志軍 , 也離開了孩子 。

原因是她遇到了她之前讀高中時的男同學 , 一個從國外回來 , 懂浪漫 , 又給她描繪很多浪漫畫面的男人 。

高婷感覺她和他的人生觀是一致的 , 她覺得他說的“兩個人走在夜色的街道上 , 牽著手平靜的看風景” , 才是她想要的生活 。

她原本以為她和孫志軍結婚后也是那樣浪漫的肩并肩前行 , 但是她的婚姻卻被柴米油鹽填滿 。

離婚后高婷就和后來這個男人結婚了 , 并且隨著男人去了國外生活 。

坐飛機離開的那天 , 高婷的女兒給她打電話 , 哭著說想媽媽 , 想媽媽抱抱 , 高婷心里閃過一絲的愧疚 , 但還是匆忙掛斷了電話 , 上了飛機 。

高婷對新生活的設想是 , 兩個人在異國他鄉過著自由自在的日子 , 吃西餐 , 喝洋酒 , 看另一番風景 。

她覺得在國外的生活一定會比她之前婚姻里的生活美好一百倍 , 一萬倍 。

到了國外 , 高婷才知道 , 異國他鄉的生活并不簡單 , 她外語不好工作難找 , 什么事都要依賴男人 , 而男人對他漸漸的失去了剛在一起時的耐心 。

男人在和她在一起之前 , 在國外有過兩段感情 , 還有一個孩子 , 這些她都是后來才知道的 。

男人的脾氣也很不好 , 因為小事男人也會發脾氣 , 還總是一副高傲的樣子 。

比起之前的婚姻 , 高婷才真的體會到什么是婚姻里最大的不自在 , 那就是愛人的“不夠愛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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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再婚后男人工資都是男人自己說的算 , 他有多少錢她不知道 , 她也管不了他做的任何決定 。

開始的時候男人還會帶她去旅行 , 慢慢的就開始嫌棄她處處落后 , 能力不夠 , 覺得她不解風情又總是矯情 。

她有過兩次想回來看看孩子 , 但是都被男人拒絕了 , 理由是他不喜歡她一個人回國 , 更不希望她花他的錢去看她的孩子 。

忍了一年半 , 她終于離婚了 。

一個人孤身回國 , 和離開的時候是截然不同的心境 。

當時以為隨他去的未來是浪漫的小日子 , 是自由自在的 , 沒有雞毛孫皮的高端生活 ,

真的經歷才知道 , 婚姻里自在只是相對的 , 如果遇到的人不夠愛自己 , 生活的水平線再高 , 也難自在 。

高婷知道 , 還是孫志軍給她的生活最自在 。

雖然他們婚姻里瑣碎的事情多 , 兩個人的壓力也大 , 可是他給她全部的自由 , 家里的事基本都是高婷作主 , 孫志軍的錢也都交給高婷管 。

她和孫志軍生活時 , 從來沒有被孫志軍限制過什么 , 她覺得還是和孫志軍的婚姻好 。

回來后高婷去看過一次孩子 , 不過孩子和她一點都不親 , 躲著她 。

看著孩子和她疏遠的樣子 , 高婷心里想復婚的想法更強烈了 , 她覺得只有她復婚了 , 一家人在一起了 , 一切就能回到過去了 。

但 , 高婷第二次見孫志軍和女兒 , 提出想和他們倆一起生活時 , 女兒突然高聲的說不 , 她說她不喜歡媽媽 , 媽媽不要她了 , 她恨媽媽 , 不想和她一起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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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高婷心如刀割 , 痛不欲生 , 她萬萬沒想到不原諒她的人居然是一個7歲不到的孩子 。

孫志軍承認 , 離婚后他和孩子說過很多怨恨高婷的話 , 可是他的痛苦也是的確是高婷帶給他的 。

她一句離婚 , 扔下他們婦女倆轉身就走 , 沒想過他會多難 , 沒想過孩子會多可憐 。

有時候愛人能給你“自在生活”的特權只有一次 , 如果你沒有珍惜 , 轉頭回來的時候這份特權可能就已經失效了 。

對于孩子更是 , 在孩子需要你的時候 , 如果你離開了 , 放棄了她 , 沒有給她她最需要的溫暖 , 回頭說再多句媽媽愛你 , 可能都沒辦法讓她相信了 。

婚姻 , 應該是一個成熟的決定 , 婚姻不是兩個人愿意一起生活就夠了 ,

還要兩個人懂得婚姻之后有責任在 , 有義務在 , 有更多約束在 。

接受婚姻帶來的全部 , 才能享受婚姻帶給我們的全部 。

婚姻 , 除了是和一個相愛的人有浪漫的期待 , 還要有與這個人共同面對余生的決心 ,

這樣 , 以后的生活才不會因為有諸多的不滿足而失望 , 才不會因為自己的不滿足而傷害需要被愛的孩子 。

請記得 , 選擇婚姻之前慎重考慮 , 走進婚姻之后就努力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