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歲再婚女人:拒絕做婚前財產公證,我有至少3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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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一悅讀原創 , 感謝喜歡 , 謝絕抄襲】

54歲的女人再婚 , 內心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很多人認為 , 54歲的年紀再婚 , 婚前除了有自己的孩子 , 也有自己的財產 , 再婚時只要孩子同意 , 財產做了婚前公證 , 便萬事大吉 。

然 , 來自青島的黃女士 , 已經54歲 , 老伴去世多年 , 去年一個女兒成了家 , 親戚們開始介紹她相親 , 后來跟58歲的陳先生戀愛 , 生出感情 , 所有人都以為“這下可以圓滿了” , 不料 , 兩個人在婚前因為財產公證一事又鬧起了分手 。

提出分手的是黃女士 , 因為拒絕財產公證的人 , 是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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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給明一的來信里 , 黃女士這樣描述自己的這段黃昏戀 。

從條件上說 , 黃女士54歲 , 已退休 , 退休工資3千左右 , 一個女兒遠嫁外省 , 每年回來一兩趟 , 幾乎不會打擾她將來的新婚生活 , 名下自己有一套房產 。

陳先生58歲 , 還有兩年退休 , 月薪5千多點 , 一個兒子未婚 , 住家 , 將來面臨的是跟老兩口同吃同住 , 名下也只有這一套兩居室 。

在外人看來 , 也算是門當戶對 , 黃女士也沒計較“對方還有一個沒成家沒房子的兒子” , 她甚至滿懷慈愛地勸誡自己“自己女兒離得遠 , 以后對他的兒子好一點 , 就當親生的 , 哪怕結婚 , 生子 , 只要需要也會出錢出力 。 ”

兩人都是黨員 , 不崇尚“搬到一起搭伴過日子” , 想走正規途徑登記結婚 。

然 , 臨近婚期 , 陳先生卻提出了財產公證 , 從房產到工資 , 安全是“AA制式的財產公證” , 哪怕所有人認為“再婚前把財產公證是正常的” , 可是黃女士卻堅決不同意 , 之所以拒絕去做公證 , 她說“我至少能說出3點原因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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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認為 , 拒絕財產公證的第一點原因就在于 , 錢不在一處 , 心就不在一處 。

當陳先生提出“婚前各歸各 , 婚后也AA”時 , 黃女士認為 , 防錢就是防人 , 這樣的夫妻不會長久 。

而她拒絕財產公證的第二點原因在于 , 財產可以公證 , 人心公證不了 。

比如黃女士 , 她的女兒在外省 , 一年回不了兩次家 , 而陳先生兒子就在眼前 , 天天要照顧吃喝拉撒 , 對于黃女士來說 , 付出更多的自己都不計較 , 憑什么黃先生要計較?財產可以公證 , 人心呢?

至于第三點原因 , 黃女士是這樣認為的 , 當一方提出公證時 , 感情顯然沒有擺在第一位 。

黃女士對再婚的要求是 , 感情至上 , 找一個知冷知熱的共度余生 , 她不希望剛開始就在財產上各自算計 , 算計到頭 , 感情全無 , 將來再老了病了 , 豈不更被算計?

再婚者 , 各有財產 , 有人算計 , 有人放棄計較 , 而偏偏受傷害的 , 卻又是不愿計較的 。

明一認為 , 再婚最忌諱的就是各自自私 , 卻又難逃各種算計 。

54歲的黃女士如此抗拒婚前財產公證 , 是陳先生過于自私?還是兩人各有算計呢?如果是你 , 再婚時會愿意去做財產公證嗎?